随着畜禽养殖业的蓬勃发展,畜禽污染在减排任务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汶上县政府自我加压,强化措施,主动出击,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一、严格把关,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鼓励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在重点水域、重点区域内设立禁养区和限养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生态养殖,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比率和污染治理水平,坚持审批验收并重的原则,新、改、扩建养殖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逐步查处关停零星养殖业,采取畜禽污染治理雨污分流,建设应急池等措施。
二、加大投入,鼓励培植生态养殖企业发展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汶政办发[2013]62号),汶上县环保局制定了《关于加大畜禽养殖治污减排资金投入的意见》(汶环字[2013]15号)文件, “十二五”期间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污减排资金的投入,将畜禽养殖列入年度减排计划,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治理效果好并完成减排任务的给予3-10万元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列入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鼓励实施畜禽粪便尿液生产沼气、有机肥加工及实行发酵床或生物垫料养殖的企业,确保畜禽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强化监管,形成治理畜禽污染执法合力
将畜禽减排任务纳入各乡镇年度生态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环保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环境监管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后督察力度,环保、畜牧、水利、卫生防疫多部门联合,对管理无序,无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无应急池的企业责令停业整改,对乱排乱堆、偷排偷放影响周边环境的将严格查处,对河道及沿线养殖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分别采取取缔、技改、搬迁等项措施。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认真处理好此类环境污染纠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