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邹城市环保局按照《邹城市打击非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局长秦玉祥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作了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切实加强对百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个检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监察、污防、监测、法宣、生态等科室人员组成,每组配备执法车辆及工具,各组分片负责,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并督促加强整改,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二、强化整改措施。各检查组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各自负责区域内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帐,依法处理,限期整改并逐一消号。对未经审批、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土小污染企业新产生或死灰复燃,私设暗管以及利用渗坑渗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污染物,恶意偷排偷放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对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经整改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实行停产整顿,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许可,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加大处罚力度。对百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恶意排放行为和多次整改没有明显好转的,一律按最高限进行处罚。对各类恶性违法排污案件,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山东省检察院、公安厅、环保厅《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严格实行检查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不认真、不彻底、不全面、不能及时发现污染问题的,追究相关检查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