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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力行留痕管理
发布日期:2013-10-23 08:53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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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城市环保局大力推行环境监察痕迹化管理,推动精细化执法进程,规范执法,有效避免监管执法风险,防范和化解行政问责事件的发生。
邹城市环保局实行痕迹化监管三权分离,局党组、监察大队、法制宣传科各司其职,查处分离,明确了对不同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围绕查环评,查排污许可证,查污染物,查“三同时”执行情况,查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环节开展环境监察。认真、准确填写环境现场勘验笔录、现场询问记录。
    同时,做好环境监察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录影、拍照等方式做好现场信息影像资料的留痕,确保环境执法的真实性、严谨性。针对环境违法情节轻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的,口头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制作工作表,认真记录工作内容及要求,业主签字确认;环境违法行为较为复杂,下达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督促违法排污企业落实整改。对违法行为严重,触犯了环保法律法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出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书,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通过留痕管理,邹城市环保局环境执法更加规范、更加严谨,大大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