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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12镇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发布日期:2013-01-17 17:35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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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济宁市12个镇、街道办事处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分别是邹城市中心店镇、太平镇、香城镇,微山县韩庄镇、留庄镇、南阳镇,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汶上县南站镇、康驿镇,嘉祥县卧龙山镇、梁宝寺镇,泗水县泗张镇。至此,济宁市国家级生态乡镇达到14个,生态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济宁市大规模大力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创建生态文明乡村为抓手,大力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机制,农村垃圾全部做到日产日清,90%以上实现无害化处理,全力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坚持规划引领,大力提升镇村建设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规范有序、卫生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环境。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济宁市环保局不断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大力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注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环境质量的改善,以乡镇驻地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及镇容村貌为重点,严格把关,成熟一个、创建一个、让群众满意一个,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提升农村整体环境质量,实现农村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扎实推进生态济宁建设工作。